组织现场观摩庭审,助推驾考培训行业规范

近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出庭支持公诉。为强化警示教育,规范驾考培训行业秩序,庭审组织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临翔大队相关人员及辖区各驾校相关负责人员全程观摩,并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庭审活动的监督。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被告人陈某某在从事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理论考试培训过程中,明知普某某(已判刑)等人组织考生进行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作弊,为获取利益,邀约李某某(另案处理)带领云南籍的耿某某、杨某某等8人到河北廊坊交接给普某某等人,由普某某等人组织耿某某、杨某某等人作弊通过C1驾驶证科目一考试,现查明陈某某向耿某某、杨某某等人收取好处费2.7万元。
同年10月10日,被告人陈某某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
出庭公诉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对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聚焦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完整出示列举了相关证据材料,高度还原陈某某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过程。在庭审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和对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进行了答辩。为强化警示教育,公诉人当庭以案释法,深度剖析了组织考试作弊行为的社会危害,提醒驾考培训人员提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规范履行驾考培训职责,同时教育引导驾考人员诚信考试。
警示意义

“今天的庭审让我深刻认识了驾考的严肃性与法律的权威性,更对驾校管理有了新理念,今后将更加注重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引导公司人员认真履职,从源头上保障交通安全。”一名参与旁听的驾校负责人表示。
驾考培训不仅仅是驾驶技能的传授,也是为驾考人员上的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课。组织或参与驾考作弊,不仅触犯法律,更是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重大隐患。此次“零距离”庭审观摩活动,使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了司法机关对组织考试作弊行为的严厉打击立场,有效强化了行业主管部门、驾考培训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