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青听FM|恒春未检】平安度暑假 不做孤“泳”者——未成年人防溺水法律知识解读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由共青团临沧市临翔区委、临翔区融媒体中心、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推出的“临翔青听FM之恒春未检”,我是临翔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许云涛,今天我们为大家带来的是《平安度暑假 不做孤“泳”者——未成年人防溺水法律知识解读》。

夏季气温升高,河道、池塘、水库、田间积水坑等水域隐患增多,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易发时段。教育部多次发布预警,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伤亡的首要原因。

今天我和杨富槿小朋友,与大家一同学习防溺水安全知识,明晰行为底线,树立法治意识。杨富槿小朋友,和大家打个招呼吧。
杨富槿: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小小法治宣传员杨富槿。未检阿姨!暑假天气炎热,很多同学都喜欢去河边、水塘玩水,看着水很浅,应该很安全吧?
检察干警:杨富槿小朋友,这是大家最常见的侥幸心理,也是最危险的想法。在这里未检阿姨给大家讲一则来源于新华社的案例:7月2日,4名初中生邀约前往某水库玩耍,其中一人跳到水库斜坡台阶处不慎落水,意外溺亡。很多同学以为去水边只是单纯玩耍,却不知道这件事背后,有着清晰明确的法律约束。
首先我们来说说家长的监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也提出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简单来说:看管、教育孩子远离野外危险水域,是每一位家长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如果因为家长疏于看管、监护缺位,导致孩子发生溺水意外,监护人需要依法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接下来,未检阿姨再和大家讲讲结伴去野外玩水,小伙伴之间也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我们先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有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朋友们相约前往河道、水塘这类危险水域,这个结伴同行的行为,就在彼此之间形成了法律层面的安全保障义务:游玩途中要互相提醒水域暗藏的风险,一旦同伴遇险,必须立刻做力所能及的救助,绝对不能放任不管。
如果是你主动邀约同学去野外水边,明明清楚水域深浅危险,还鼓动大家下水嬉戏;或是同伴不慎落水后,因为害怕偷偷逃跑、隐瞒实情、不第一时间呼喊成年人就助,这些逃避、不作为的举动,在法律上都属于过错行为。一旦发生溺水悲剧,涉事小朋友的爸爸妈妈作为法定监护人,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里也要提醒大家,不是只有推人下水才会担责,漠视同伴生命、遇事逃避,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杨富槿:原来私自结伴去野外玩水不单单是危险,还会产生法律责任!那平时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保护好自己,不触犯法律呢?
检察干警:小朋友,安全底线就是法律底线。所有同学必须牢记防溺水 “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戏水;不准在无家长、老师陪同的情况下靠近水域;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玩耍;不准到不熟悉、水况不明的水域活动;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杨富槿:未检阿姨,我还有个疑问,如果真的看见小伙伴落水,我们能不能直接跳下水救人?要是我害怕不敢下水,只在旁边看着不去帮忙,算不算见危不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检察干警:这个问题特别关键,我跟大家说清楚两点。第一,千万不能直接跳下水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好人法”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条法律旨在保护见义勇为的施救者,但前提是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冒险。咱们未成年人体力、救援能力都不足,盲目下水极易造成多人溺水,法律只支持保障自身安全的岸上救援。
第二,不强制下水不等于可以袖手旁观。既然是结伴相约到水边玩耍,互相就负有安全帮扶义务。同伴落水后,只是旁观、不呼救、不找大人,属于法律上的过错行为,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只要我们做好科学、安全的岸上求助,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杨富槿:我彻底记牢啦!原来救人不能冲动下水,保护好自己才是前提。以后要是看见同学私自去河边、水塘玩水,我一定会马上制止;万一真碰到有人落水,我不会盲目跳下去救人,第一时间喊大人、打电话,再找身边能用到的东西岸上帮忙。我也会把今天学到的防溺水安全知识和法律规定讲给班上同学、家里的小伙伴听,让大家都提高警惕,远离危险水域。
检察干警:说得真好。生命只有一次,灿烂的少年岁月没有重来的机会,千万不要抱着侥幸靠近陌生水域。水里暗藏淤泥、暗流与深水坑,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悲剧。希望大家把今天学到的安全知识、法律常识记在心里,愿所有未成年人都能远离溺水危险,手握安全,不负夏日,平安喜乐长大。
杨富槿:好的,未检阿姨。
检察干警:珍爱生命、严防溺水,愿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度过平安盛夏、向阳成长。以上就是本期《临翔青听FM之恒春未检》全部内容。
合:恒春未检,“未”你而来,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