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青听FM|恒春未检】
守护“迷航”少年 点亮回归之路——解读未成年人专门学校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由共青团临沧市临翔区委、临翔区融媒体中心,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推出的“临翔青听FM之恒春未检”,我是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王燕,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个既特殊又充满关怀的话题——如何为那些在成长路上暂时“迷航”的孩子,点亮一盏回归的灯塔?这就是我们本期要聚焦的主题——《守护“迷航”少年 点亮回归之路——解读未成年人专门学校》。
在我们身边可能会有这样一些未成年人,他们或许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或者自身心理行为的偏差,出现了严重的不良行为,甚至走到了违法犯罪的边缘。这些未成年人往往在普通学校中难以得到有效管教,传统的家庭教育也显得力不从心。针对这一特殊群体,专门学校应运而生,它们就像是教育系统中的“特种部队”,专门负责教育和矫治这些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为他们点亮回归之路。接下来,就让我们通过本期节目共同了解这个特殊但重要的教育形式——专门学校。
什么是专门学校?

在很多人听来,“专门学校”可能还是个陌生的词,甚至有人会把它和过去的“工读学校”划等号,带着一些不解和疑虑。其实,今天的专门教育,早已不是简单的“管束”,而是一项“以教代刑、以爱矫治”的国家保护措施。它就像一所特殊的“育心医院”,专门帮助那些行为出现严重偏差、家庭和普通学校已经难以教育的孩子,为他们进行“思想手术”和“行为矫正”。专门学校是法律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矫治的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具体是指哪些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具体有以下九个方面:一是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二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是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四是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五是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六是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七是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八是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九是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究竟什么样的孩子会进入专门学校呢?

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法律规定的“底线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一是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二是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三是拒不接受或者配合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矫治教育措施;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未成年人实施了比如严重的暴力、偷盗等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因为年龄太小,依法不予刑事处罚时,为了不让他在这条错误的路上越滑越远,法律会通过严格的程序,将其送入专门学校进行“强制性矫治教育”。这既是保护社会,更是拯救孩子本人。

第二种,则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叫做“提前干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有些孩子可能出现了长期逃学、离家出走、沉迷网络无法自拔、有严重暴力倾向等问题。普通的说教已经无效,家长心力交瘁,眼看孩子就要滑向深渊。这时,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主动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专业的评估后,让孩子进入专门学校。这好比是孩子重病时,家长主动为他寻找最好的医院,是为了抓住最后的希望,避免更坏的结果。
专门学校到底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像想象中那么冰冷?答案是否定的。它的核心是“教育”和“矫治”,而不是“惩罚”。

首先,这里有科学的行为矫治。专业的教师和心理辅导员会像医生一样,一对一地分析每个孩子“生病”的根源,通过心理疏导、行为规范训练,帮助他们戒除不良习惯,学会控制情绪,明辨是非。其次,这里有正常的文化教育。孩子们同样要学习语文、数学等文化课程,确保他们在矫治期间不落下学业,为将来回归社会或继续升学打下基础。同时,这里还非常重视职业技能的培训。比如学习烹饪、汽修、计算机等实用技能,让他们找到自己的兴趣和价值,重建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如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避免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呢?

这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首先,家庭教育是关键。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长要以身作则,为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榜样,同时,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行为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其次,学校教育是核心。学校应当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仅向未成年人传授知识,更要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品德和法治意识,可以通过聘任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让未成年人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最后,社会环境是保障。社会应当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减少不良因素的影响。
在对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的整个过程中,检察机关又扮演着什么角色呢?

我们就像是这座“育心医院”的“法治监理”。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对专门学校的教育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孩子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确保这里的教育合法、合规、充满人文关怀。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侵犯孩子权益的事情发生,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让每一个走进这里的孩子,都能健康、有尊严地走出来。
听众朋友们,我们需要认识到,没有一个孩子生来就想学坏。他们之所以“迷航”,往往是家庭关爱缺失、不良环境影响、心理健康问题等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专门教育,就是社会为“迷航”少年拉起的一道最后的安全网。它不是为了抛弃他们,恰恰是为了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挽救的少年。如果我们身边有这样的家庭正处在迷茫和痛苦之中,希望大家能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歧视。可以告诉他们,如果家庭教育已经无力回天,主动寻求专门教育的帮助,不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而是一种负责任的、充满智慧的选择。

少年犯错,法律有“度”,社会有“爱”。专门学校,就是这份“度”与“爱”的结晶。它用专业和耐心,修补折翼的翅膀,擦拭蒙尘的心灵。我们相信,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每一个迷途的孩子,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恒春未检,“未”你而来,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