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指尖的流量”跑偏了“成长的航向”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由共青团临沧市临翔区委、临翔区融媒体中心、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推出的“临翔青听FM之恒春未检”,我是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法治副校长曹秀芳,今天我为大家带来的是《莫让“指尖的流量”跑偏了“成长的航向”》

同学们,今年的开学季,你们发现了吗?手机里的网络世界悄悄发生了一些变化——2026年3月1日,由国家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专门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的“网络防护罩”,这部办法清晰划分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类型,重点管控网络暴力、恶搞丑化、不当营销、宣扬错误价值观等有害内容,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防范要求。今天,未检姐姐就借着这部新规,向各位家长及同学们揭开两种披着“时髦”外衣的网络乱象。
现象一:短视频、微短剧“入侵”童年,别让流量“消费”成长

同学们,你们听说过“慢脚文化”这个词吗?它指的是短视频平台上一些低俗、夸张、畸形的“审美”内容。你可能刷到过11岁孩子演宫斗复仇、5岁孩子饰演商界“大佬”操控股票赚了20亿、未成年女孩直播“二胎日常”这样的荒诞剧情。这些短视频、微短剧打着“记录美好生活”的旗号,把未成年人当成赚取流量的“工具人”,刻意把他们塑造成腹黑、早熟、心机的形象,甚至把校园欺凌当成“爽点”来炒作,大家可能觉得这只是段子,但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危害这实际上是一种针对未成年人的“精神围猎”。心理学家指出,长时间观看这种空洞、缺乏营养的内容,会让未成年人将低俗视为时尚,将恶趣味当做有趣,严重影响其人生价值观及是非判断能力。

针对这种乱象,3月1日施行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划出了红线。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信息”属于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并列出了8类具体情形:(一)利用未成年人形象摆拍演绎含有不良价值观或者不当言行的剧情内容的;(二)利用未成年人形象展示营销不适宜未成年人的产品与服务的;(三)利用未成年人声线传播不良内容的;(四)通过恶搞未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打造争议人设等方式博取关注的;(五)借未成年人在短视频中长时间摆拍积累人气、牟取利益的;(六)以不良方式或者目的对未成年人进行品行、道德方面测试的;(七)歪曲或者炒作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八)其他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这不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明确的法律红线。
那么,像这种利用未成年人形象拍摄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短剧,谋取不当利益的将面临何种处罚?
根据《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第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理。具体来看,违法者可能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1.行政处罚。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于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如第五条所列情形)未予显著提示,或违规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平台中传播的,监管部门可责令违法者(包括制作方、发布者及平台)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产停业或吊销执照,并处以相应罚款。
2.民事赔偿。如果利用未成年人形象进行营销或演绎导致未成年人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违法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监护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检姐姐提醒:同学们,别让低俗短视频、微短剧毁掉你们美好的青春,真正的成长是心智的成熟,而不是把无知当个性,用自毁证明存在感,再刷到这类内容,果断划走,不点赞、不模仿、不转发。另外,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在使用未成年人拍摄短剧时,必须坚守“童真底色”,严禁成人化、商业化演绎,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现象二:AI魔改藏风险,警惕虚拟世界的隐形伤害

AI本应是学习帮手,却被一些逐利者当成收割流量的“新工具”,甚至用它来伤害低龄未成年人。比如AI拼接生成的“外国山海经”角色,或者“奥特曼变吸血鬼”“小猪佩奇打骷髅”等颠覆三观的“邪典视频”,这类利用AI恶意篡改、二次创作的视频中,频频上演大逃杀、切割、高空坠落等暴力血腥场景,不少低龄未成年人接触后会模仿其中动作、语气,长期接触会导致未成年人对正常内容失去兴趣,沉迷于猎奇、低俗、恐怖等不良内容,严重影响其社交与性格发展。
根据3月1日实施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供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服务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第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这给AI乱象戴上了“法律紧箍咒”,明确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合成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列入监管范围,这意味着任何借 AI之名伤害未成年人、赚取不义流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惩处。

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违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并对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上述信息的用户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服务、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家长朋友们,法律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家庭才是第一道防火墙。在这个AI时代,我们该如何守护孩子的青春呢?未检检察官给大家支几招:

第一,不做“甩手掌柜”,要做“AI导航员”。家长要时刻留意孩子刷什么视频、玩什么APP,发现不当内容及时制止。
第二,开启“未成年人模式”,筑牢“网络防火墙”。现下很多主流APP和手机都有“未成年人模式”,能限制聊天类型、关闭支付功能,过滤不良信息。
第三,用高质量陪伴填补情感空白,抵御“虚拟冰冷感”。平时多带孩子去户外走走,多陪他们读一本好书,让现实世界的温度抵御虚拟世界的冰冷。

同学们,面对那些故意拼接、制造恐惧和低俗的AI视频,我们要保持警惕,不点击、不观看、不传播。法律为成长护航,家庭与社会同心守护,让我们共同抵制不良流量,净化网络环境,愿每一位青少年都能远离网络陷阱,在法治阳光下逐梦前行,以青春之我、守法治之心,不负韶华、向阳生长!
恒春未检,“未”你而来,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