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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时间:2024-03-25

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生活中烧荒、清明上坟等用火不慎,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还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案例一

2023年4月12日18时许,罗某某在自家地内焚烧杂草,在看到明火熄灭并以为不会再燃后离开回家,后因风力等原因,该火再次复燃并延伸至周边森林,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范围过火总面积12.5624公顷。

案例二

202341513时许,阮某某自家甘蔗地内焚烧甘蔗叶,因风大不慎引发两个村委会两处林区发生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范围过火总面积113.1665公顷

案例三

20234814时许某某因清明节习俗到山林燃烧冥币祭拜祖坟,燃烧的冥币被风吹走而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总面积42.2598公顷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上述三个案件后,分别以罗某某、阮某某、李某某犯失火罪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对该三人分别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判决。

检察官释法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检察官提醒

森林火灾这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检察官提醒大家,冬去春来之际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期,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及周围烧烤、野炊,未经审批不私自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等,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倡导文明祭扫。让我们一起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绿色生态家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