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服从临沧市临翔区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翔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抗诉,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申诉。负责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负责做好其他应由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完成区委和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机构1个,内设机构为8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我院设派驻博尚检察室,另外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临沧市临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精神,由所在区纪检监察机构派驻,不计入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区委四届五次全会、区委政法工作会和上级检察机关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和“落实、稳进、提升”的总基调,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临翔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慎终如始、全力以赴,扎实有效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讲政治中体现新担当。要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主动学习总书记、自觉遵从总书记、真情爱戴总书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将“两会”精神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向区委、人大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二是坚持发挥检察职能,在顾大局中展现新作为。要紧扣区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精准服务“三个定位”“三大攻坚战”“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六稳六保”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依法严惩疫情防控相关犯罪,切实服务打赢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要持续助力脱贫攻坚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对接乡村振兴决胜小康。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制定优化营商工作措施,加强对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维护社会稳定,在保平安中谋求新成效。要着眼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年长效常治目标要求,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提升诉讼质效,参与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暴力犯罪和寻衅滋事、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积极组织参与全区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打击零星吸毒和贩毒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要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依法解决群众诉求。要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继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造恒春未检品牌。
四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在谋发展中彰显新效率。要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确保《民法典》正式实施时履行好民事法律监督职责。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继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要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要持续深化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专项活动,紧盯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同时,努力拓展公益诉讼范围,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坚持过硬队伍建设,在重自强中呈现新气象。要巩固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队伍的必修课。要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对标对表抓实问题整治,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年”为契机,结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申报复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基层党建、规范管理、业务能力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临翔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 4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3.2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17.47万元,下降16.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5.67万元,下降15.37%。主要原因分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分职能机构划转监察委,转隶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5.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2.43万元,上年结转3.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2.43万元(本级财力1132.4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7.47万元,下降16.07%,其中:本年收入减少205.67万元,下降15.37%;上年结转减少11.8万元,下降78.67%。主要原因分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分职能机构划转监察委,转隶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5.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08万元,与上年1131.28万元对比减少203.2万元,下降17.96%,主要原因分析:监察体制改革,12名干警转隶至监察委,相应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04.35万元,与上年206.82万元对比减少2.47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检察制服和法警制服换装要求,今年换装人员较少,被装购置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17.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87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29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35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2.42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16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各类案件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88.35万元,主要用于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及检察系统服装经费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8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74万元)。
津贴补贴30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2万元,项目支出5.96万元)。
奖金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7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9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万元)。
住房公积金8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2万元)。
办公费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万元)。
水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电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
邮电费2.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9万元)。
物业管理费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差旅费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8.1万元)。
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万元)。
被装购置费1.3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9万元)。
劳务费8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万元,项目支出81万元)。
工会经费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万元)。
福利费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7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9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1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总额11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个,金额49.39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41.37%;主要用于制服、检察工作网建设、执法执勤车辆、复印机等设备采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个,金额70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58.63%,主要用于检察机关综合服务保障项目。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3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1.38万元,上升
59.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我院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万元,与上年2万元对比减少0.1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原因: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审核,对违反规定的或者超标准的,不予报销,确保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我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48万元,与上年17万元对比增加11.48万元,上升67.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8万元,与上年17万元对比减少0.52万元,下降3.06%。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加原因:2019年我院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成本过大、存在安全隐患车辆报废1辆,今年申请购买车辆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
(一)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我院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继续抓牢抓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建立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98%
批捕案件批准逮捕率≥88%
参加业务培训人员培训考试合格率≥95%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当年办结率≥95%
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95%
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99%
项目整体支出于2020年11月底完成
(二)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我院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合理、安全可靠的全国检察业务工作网络系统,建立完善检务基础数据库,实现检务信息资源的安全共享和综合利用,加强检察通信装备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交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工作。
新购业务装备全年故障天数≤5天
新购业务装备配置计划执行率=100%
配置业务装备质量合格率=100%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5年
全院检察干警对配置装备满意率≥90%
项目整体支出时间2020年11月底完成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足额率=100%
年终对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称职人员占比=100%
解决岗位数量≥12个
全院在职干警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率≥95%
聘用制书记员对经费保障情况的满意率≥95%
(四)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服装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高检院、财政部确定的指导价格,并结合本部门着装人数,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服装招标采购。
服装验收合格率=100%
资金使用依法合规率=100%
计划执行吻合率≥95%
检察服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率=100%
库存积压率≤5%
干警满意率≥95%
(五)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为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给司法警察工作带来的新任务和新挑战,完善执勤值班制度,保护接待检察人员安全,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依据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考勤情况发放加班补贴,做到公平公正。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7人,通过审核、审批程序,需兑现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59640元。
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系数=100%
法警加班补贴政策的执行力=100%
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98%
资金执行进度2020年11月底前达到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6.7万元,同比上年146.94万元减少20.24万元,下降13.77%。主要原因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分职能机构划转监察委,转隶人员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