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服从临沧市临翔区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翔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抗诉,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申诉。负责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负责做好其他应由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完成区委和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和派驻博尚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精神,通过党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传导到每一名干警,在全院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把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凝聚起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强大合力,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临翔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临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紧扣区委政府中心大局,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履职,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任务中,在检察办案中“见微知著”,发挥检察智慧溯源治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聚焦主业矢志不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融入式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质效。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为全区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和法治环境。
4.固本强基坚定不移打造过硬临翔检察铁军。要持续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提升基层“八化”建设,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严管厚爱要求从严管警从优待警,以争先创优激励队伍综合素能提升,努力打造一支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临翔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72,238.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22,238.0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41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07,738.05元,增长15.3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原渠道列支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322,238.05元,其中:本年收入11,322,238.0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22,238.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7,738.05元,增长10.8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础绩效奖金及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72,238.0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22,238.05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2,238.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7,538.05元,增长23.95%,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预算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二是2023年基础绩效奖金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5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6,500.00元,下降64.54%,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预算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二是2023年服装经费统一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989,363.3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810,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7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办案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3,952.38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7,957.39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4,647.9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17.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7,000.00元,较上年增加117,700.00元,增长78.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原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支出,精减压缩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18,700.00元,增长90.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 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00.00元,下降0.99%。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0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增加原因:根据办案工作及车辆实际情况,需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导致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 “紧日子”要求,规范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巩固和深化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内保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100%
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大于等于90%
办公办案场所安全率等于100%
内保人员工资兑现及时率达100%
节能减排达标率达100%
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大于等于90%
干警对综合保障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守公平正义价值追求,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抓好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持续学习贯彻民法典;完善和落实行政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推动我院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保障平安临翔建设。
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大于等于90%
案件比大于等于80%
逮捕案件审结率大于等于90%
起诉案件审结率大于等于85%
举行校园法治讲座数大于等于10次
认罪认罚适用率大于等于85%
检察建议采纳率大于等于90%
检察工作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率大于等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10,647.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747.70元,增长7.6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859,142.18元,其中,流动资产245,568.68元,固定资产23,361,157.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2,416.0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357.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1,042.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0,1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2项,账面原值500,31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5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