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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制发聘书多方联动,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见效
时间:2022-04-19

建机制发聘书多方联动,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见效 

    

  为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落实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体系,督促、帮助、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415日,临翔区检察院会同区关工委、区妇联、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凤翔街道办事处召开“临翔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签订仪式”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席会议,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探索临翔实践样本。

 

  签订仪式前,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起美通报了《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专职检委会委员、恒春未检负责人李邦红宣读了《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在充分听取吸纳各单位意见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区检察院会同参会各单位联合会签了《实施意见》,推动全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迈上新台阶。 

  签订仪式结束后,参会各单位人员结合各自职能就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相互之间如何协作配合等进行了工作交流。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张红梅、区妇联副主席王正红、区司法局副局长刘莹、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兆惠、团区委挂职副书记黄媛媛、凤翔街道政法委员王勇等部门领导先后进行了交流发言,并一致表态将积极抓好该《实施意见》的落实。

 

  该《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各部门职责、工作机制组织保障六个方面,主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凝聚多方合力,明确分工配合。明确了检察机关以及参会各单位均有相关家庭教育的职责,要求结合个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从各自职能出发,明确各自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同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二是细化工作模式,规范制度实施。根据不同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和后期需要介入的程度,分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失管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三种模式,针对不同的家庭情况,具体规定了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式。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各单位至少推荐1名专业人员具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同时,带动、发现、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家庭教育工作力量。尤其要支持、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入研究、积极开展教育行为矫正、亲子关系改善、家庭跟踪指导等专业工作,培养一支稳定、专业、可靠的专家型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力量。 

  结合该《实施意见》签订实施,临翔区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聘请子幼等13名同志为“恒春未检”家庭教育指导师、心里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者的决定》,向13名受聘人员发放了聘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引入社会力量,创新工作举措,多点发力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会后,与会各单位人员参观了“恒春未检”办案工作区及院史荣誉陈列室。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未来、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立法举措。自202211日该法颁布实施以来,临翔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首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 

  依法发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令19份,督促监护令5份,做到应督促尽督促,并通过引入多方监督、召开联席会议等创新方式方法,将督促监护尽责、家庭教育指导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