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检察院春季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三)
春意盎然进校园,法治护航助成长。为落实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新学期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工作部署,临翔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治副校长团队,走进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问答互动、知识竞赛等鲜活形式,将法治种子播撒在每一位未成年人心中,开启了春季校园法治宣教的新篇章。
忙令小学、临翔小学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中青先后到忙令小学、临翔小学,以“平安校园伴我行”为主题,为在校学生送上专题法治讲座。


课堂上,检察官围绕“什么是法律”“不做犯罪嫌疑人”“不做被害人”三个核心板块,结合小学生认知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校园生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基础知识,明确行为边界与法律底线。重点剖析未成年人常见不良行为、校园欺凌等问题,教育学生自觉抵制违法诱惑,远离犯罪误区;同时教授自我保护方法,引导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遇到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遮奈完小、遮奈幼儿园


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杨洪玲到遮奈完小、遮奈幼儿园,开展生动有趣的法治安全教育课。


针对小学生,课堂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讲解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告知同学们打架斗殴、损坏公物、谎报警情、网络造谣等均属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后果,并引导同学们熟记守法口诀、守住行为底线,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面向幼儿园学生,课程以趣味互动普及礼貌待人、爱护公物、交通安全、防拐骗、远离危险物品等知识,教会孩子牢记110求助电话。



前进小学

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干警杨朝平到前进小学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课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校园的典型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内容进行深度解读,重点围绕学生易触碰的违法违规行为,详细讲解新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责任及处罚标准,着重解读了新法中针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惩戒教育、矫治帮教相关条款,纠正部分学生“未成年人违法无需担责”的错误观念,清晰划定学生日常行为的法律红线。同时,普及了遇到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时的正确方法,教导大家学会理性克制,杜绝冲动行事,遇到侵害时及时向老师求助,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青华中学

区检察院干警毕光红走进青华中学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普法宣讲,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条款,为师生送上精准实用的法治课。

宣讲从五个方面进行深度解读:一是阐明“为什么要学”,强调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警戒线”,更是未成年人明晰行为边界、预防违法犯罪的“护身符”;二是打破“年龄免责”误区,结合新规明确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以及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法律责任,纠正“年龄小不受罚”的错误观念;三是详解“未成年人执行拘留条件”,重点解读新法对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适用情形与例外规则,体现“宽容但不纵容”的法治原则;四是聚焦“精准矫治”,介绍针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训诫、责令严加管教、专门教育等干预措施,强调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精准处遇;五是直击热点问题,结合校园欺凌、非法“有偿陪侍”等案例,阐明新法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行为的严厉打击,并系统讲解询问、通知监护人到场等特殊程序保障机制。
临翔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利剑护蕾·强基”专项行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延伸,以更实举措、更强担当筑牢安全屏障,绘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底色,为建设“更有温度的恒春临翔、更加美丽的花园临翔、更高质量的品质临翔”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